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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增列一流学科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老师   发布日期:2018-04-23   浏览次数:881

各有关单位: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增列一流学科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8〕3号)下发的通知要求,拟于近期开展增列一流学科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方案》要求,符合以下三种认定条件的学科,即可申报。一是入选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2017年更名为: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计划)的学科(类型Ⅰ);二是稳定在ESI学科排名前1%一年以上的学科(类型Ⅱ);三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前20%的学科(类型Ⅲ)。

符合以上认定范围的学科,若其相关人员、成果、平台等资源数据与已列入立项建设的一流学科有重复的,则不能参加本次认定工作。

二、申报材料

每个申请学科须填写《山东省一流学科申报书》。

三、申报要求

(一)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严格遵循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实事求是编报学科建设方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申报学科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名称和ESI学科名称为准。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5月4日。

(四)申报材料一式3份,每个学科单独成册,无需另加封面。电子版发送至:qdlgdxxkb@126.com。

(五)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5071602

附件:山东省一流学科申报书

                                               研究生处(学科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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