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的通知》(鲁学位办〔2018〕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已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
2.对存在多个对应关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根据我校主要办学方向和特色,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对应调整。
3.对工业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4.根据国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和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实际,各相关学院要根据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梳理现有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的现状,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对应调整专业学位类别的建设规划,完成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
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说明
根据通知要求,国务院学位办不仅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还将组织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意见形成对应调整建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因此填报材料时各相关学院要给予足够重视。要保证材料真实,各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的人员不得重复。所有材料不得涉密。
三、时间节点
时间 |
工作时间节点内容 |
9月25日 |
下发对已有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对应调整工作通知,对调整工作进行部署。 |
9月25-29日 |
相关学院组织填报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dlgdxxkb@126.com。 |
9月27日 |
对应申请调整专业学位类别骨干教师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qdlgdxxkb@126.com。 |
9月29-30日 |
研究生处(学科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建议,整理相关建议,并反馈各相关学院。 |
10月1-10日 |
相关学院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
10月11日 |
相关学院将申报材料(定稿),按要求印刷并报送研究生处(学科办)。 |
10月12日 |
研究生处(学科办)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报学校审核、签章等。 |
10月15日 |
研究生处(学科办)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
四、工作程序
1.对应调整关系为一对一方式的,由原领域所在学院负责材料的填报工作。
2.对应调整关系为多对一方式的,由申请对应调整类别涉及学院共同协商,完成材料的填报工作。排第一位的学院负责协调组织各参与学院开展申报工作,材料的报送由排第一位学院负责。
3.根据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对学校工程硕士领域调整建议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原领域名称 |
专业学位 类别名称 |
参与学院 (第一学院负责统筹整理) |
1 |
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 |
电子信息(0854)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
2 |
机械工程、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
机械(0855) |
机械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
3 |
环境工程 |
资源与环境(0857)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土木水利(0859) |
土木工程学院 |
5 |
控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
交通运输(0861) |
机械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学院 |
6 |
|
工程管理(1256) |
管理工程学院 |
五、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对应调整工作、认真组织,《对应申请调整专业学位类别骨干教师统计表》(附件2)于9月27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dlgdxxkb@126.com。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1)并于9月29日17:00前将纸质版6份、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学科办)图书科技楼13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dlgdxxkb@126.com。
联系人:郭老师 陈老师
电 话:85071323 85071602
附件: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
2. 对应申请调整专业学位类别骨干教师统计表
3.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研究生处(学科办)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