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科工作办公室是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学科与科研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需求,做好各级各类重点学科与科研平台申报与建设,博士硕士学位点申报与建设,学科评估工作,学科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按学校学科建设的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学校的学科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监督、检查和评估;
2、负责各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的组织申报、立项建设、考核评估与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各级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学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申报、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参加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的学科评估工作;
6、负责开展国家、省、市和学校各类学科建设经费、重点项目建设经费的申报、论证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全校学科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进行论证、报批和全校学科科研仪器设备专项建设经费使用、分配和管理工作;
8、负责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科调研材料的组织与填报工作。
9、学科工作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