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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十一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节选)


一、“十一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主要目标 


1、学位授权审核目标  

大力加强学位点建设,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学位层次上,争取获得博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新增博士点6个、新增硕士授权一级学科4个、新增硕士点13个。在学位类型上积极发展专业学位,争取MBA和MPA以及艺术学专业硕士的突破,不断提高专业学位教育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中的比例。具体目标如下:


1)博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重点建设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争取2007年土木工程、机械工程、2009年环境科学与工程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  


2)博士点6个。在现有2个博士点的基础上,重点建设环境工程、岩土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车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环境科学、工程力学等学科,使其在十一五期间达到博士学位授权点水平,并力争其中有6个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3)硕士授权一级学科4个。在现有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的基础上,重点建设环境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力学、矿业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学等一级学科,并力争其中4个获得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


4)硕士点13个。在现有32个硕士点的基础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土地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13个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5)专业学位3个。积极发展专业学位,争取MBA和MPA以及艺术学专业硕士的突破,不断提高专业学位教育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中的比例。


2、导师队伍建设 依据学科发展,建设一支层次高、有活力、有后劲的师资队伍。


进一步优化结构,提高水平,到2010年,力争引进和培养10名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专家,50名高水平学科带头人,150名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一支由院士、泰山学者、博导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组成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研究生导师人数达到30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达到40人。


3、条件建设


1)高品质、高质量、有特色地规划和建设好新校区;


2)加强平台建设,全力打造好具有品牌效应的“冶金节能环保装备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及“建筑科技一条街”;同时建设若干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上取得良好社会与经济效益的产学研基地;


3)加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抓好现有的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使其达到或接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水平,并争取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同时使省级重点实验室达到7个左右;


4)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到“十一五”末期争取年纵向科研经费突破1500万元,年横向科技经费超过1亿元。


二、制定发展规划目标的依据和条件


1、本规划符合国家及山东省各级文件精神


2005年11月,我国《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2006年全国、全省科学技术大会又相继召开,各级《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相继出台,为高等学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校制定的学位点建设目标完全符合各级发展纲要中指出的重点发展领域或优先发展方向。


2、本规划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对学校的要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机械、土木、环境、建筑、管理学科特色突出,理、工、经、管、文、法等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始终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生力军。今年颁布的《山东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快半岛城市群建设;实现制造业强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土木、机械、环境”提供了新的空间,《纲要》中重点规划了在10大领域64个主攻方向的科技创新内容,其中有资源与环境、新能源技术、社会发展、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与产业发展、先进制造技术、综合交叉学科与管理科学等7个领域的24个方向与我校学科特色一致,为我校相关学科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3、学校的学科发展基础决定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目标


长期以来学校坚持“需求与特色相结合、特色与精品相结合、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注重特色学科的培育,在“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形成特色,有近20个研究方向与同类院校相比优势明显,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首先在此三个一级学科扩大博士点规模、实现博士授权一级学科的突破,是学科长期积累的必然要求。另外根据地方经济社会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积极鼓励学科的交叉融合,以催生新的学科增长点,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学位点体系,已有工程力学、安全技术与工程两个交叉学科形成明显特色。所规划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均已达到国家要求的相关基本条件,各学科基本数据见表-1。


三、实现发展规划目标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组织领导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学科建设领导体系,确保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积极发挥校院两级“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以及“学科建设办公室”的作用,科学论证、统一规划,为学科发展定好位、定好向,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学科发展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实效性。


2.制度保障


在修订学校现有有关学科建设政策、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规章制度,使学科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解决学科建设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人才引进、资金使用、设备调度等相关问题。同时落实奖惩制度,对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学科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重点学科资格或撤换学科带头人等处理办法。


3.加大条件建设力度


(1)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重点学科学位点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未来五年内,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含博士点建设)总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含硕士点建设)总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学科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总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2) 继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重点引进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同时注重培养引进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学术骨干,保证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鼓励校内现有人员继续深造,全面提高教学科研人员的学历结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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