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征集电子信息等8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领域设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校根据获得的工程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填报《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见附件)。
二、每个类别限报不多于10个专业领域。
三、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通过以下方式报送至qdlgdxxkb@126.com。
联系电话:85071602 陈老师
研究生处(学科办)二Ο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